音乐是—种有—定节奏组织的、通过时间而展开的艺术。把音乐的各种音响、音调要素在时间上加以组织,这就是音乐节奏的功能。音乐的节奏感可以既是一种基本的音乐才能,不仅有生理的基础,还有心理的感情作用在内。表情丰富的音乐之所以能感动人,其原因也在于此。由于节奏的用途是 组织音乐的各种音响或音调要素,因而它同其它的要素就有着经常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就这方面来说,离开旋律与和声,离开乐句的音调发展,节奏本身是不单独存在的。有人曾把节奏看作是音乐的“呼吸”与进行的原则。节奏的性质、节奏的“呼吸”、力度等,都是由作品的 艺术内容、音乐的形象所决定的,音乐节奏是一个有艺术表现力的范畴。
在教学的第一阶段,学生会接触到一些音乐的基本知识,同时进行的理论教育主要是视唱,都能帮助学生在乐器上表现他已经掌握的各种节奏习惯。但是这主要是音乐的习惯,学生从歌唱中了解和感觉到节奏的性质,而这种了解和感觉也得在演奏上加以表现。
我们不能把本来速度很快的用十六分 音符写的练习曲改用四分音符来演奏,把 速度减慢四倍的害处很大,会养成学生不注意乐曲的真正速度的习惯,以致后来不愿按乐谱上所指示的时值准确地演奏.而这些时值正是音乐进行的本质。在学生理解和表现节奏的过程中,他们会遇到许多技术上的困难。只有逐步克服了这些节奏的困难以后,学生才能在演奏中表现出生动的节奏。
因此有必要对那些接受过初期教育的学生加以适当的修正.要求他同时完成各种各样的有关姿势、音的奏法、读谱、手的配合动作以及其他演奏细节等的复杂任务。
要一下子掌握这许多东西是不可能的。至于把这些技巧整理得井井有条,把它们相互联系起来,并且保持平衡.使它们内外统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节奏才能将所有这些东西组织和统一起来。
音乐节奏感的训练
要获得良好而巩固的效果,必须采用一个最为正确可靠的方法,一个至今尚未 失去其教育意义的方法——在开始用乐器练习以前,先作视唱练习,而在视唱练习 时,一定要打拍子计算音的时值和组合,打好基本节奏训练的基础。以后用乐器练习时,也可运用上述方法计时,通过这种方法而掌握节奏,对于整理和汇集有关乐曲内容以及演奏的各种各样的零星问题,都有很大的帮助。
在初期教育中,我们不应强迫学生学习不必要的繁杂的技巧。应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悉心研究节奏的特性,因为只有在掌握了节奏以后,才有可能扩展他以后的学习范围。
要注意尽量避免用脚打拍子。这一辅助方法在初期教育中通常都是在教师的影 响之下加以采用的。它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暂时借用的一种辅助方法,只有在分析新的乐曲,学习新的技巧、或练习一首已 经基本上熟悉的乐曲(即通过视唱而对乐曲中的音程、速度以及音的时值已有明确 的概念)时,才能偶然借助于这种方法。
经常用脚打拍子的习惯是非常有害的。
这种方法不能培养儿童对于内在节奏的活的感觉。这种内在节奏和节拍所打出来的节奏完全不同。有些学生常犯速度分歧的毛病,例如,用脚打的是一种拍子,而身体摇摆的速度与脚的动作不一致。至于内在的节奏和出声数出的拍子,更是另一回事,既不符合于实际发出的音响, 也不符合他在乐器上奏出这段音乐时的身体动作。
用脚打拍子只是在练习不同技巧的同时配合和平衡时加以采用的一种辅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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